夫妻倆想在山上蓋一間小屋,咖啡,蛋糕,麵包當然少不了,還有廁所供騎自行車的朋友們使用.

mail幾年前也曾想把鐵皮屋整理整理登記農業資材室,只是鄉公所要我們和前前地主談談,請他簽同意書,一直沒空處理我和前地主的買賣契約書上清楚記載買賣含所有地上物,為什麼我的地上的鐵皮屋不能使用或拆除.

沒想到到因此學習了不少事,其中買地前若有地上物有幾點可以做的:
1.若有合法的申請使用執照,土地登記簿可以看到建物資料.
2.若土地登記簿沒有建物資料,可至所屬鄉鎮公所查詢是否有登記資材室.
(不知道是否可以在哪些系統可查,可以請版上有登記過資材室的大大提供經驗)
3.若以上兩項沒有那就只能看旁邊是否有住址的住宅,以地址查是否有稅籍,
目前很多縣市都開放網站查詢,我也是前兩天才發現的,之前打電話去稅務局,
他們還一付很機密不可告知的態度,說是要本人才可以查(我已上縣長信箱請
縣長加強承辦員應有的専業了),但前提是以地址查,以我的例子是以旁邊的地
址查,因為是選單式,故直接查到的是xx號前面,我還有看到其他的如xx號右邊,
xx號左邊............),若是土地附近沒有有地址的房屋我也不知要如何查了.
(去務局查是用身份證號碼,誰知道地上物所有人的身份證號碼啊,而且要用方法,
不然給他身份證號碼,他還要問是否為本人,非本人不提供)
以上第1點必需過戶,第3點是去稅務局辦理稅籍移轉.至於第2點我就沒有經驗是否有可以做過戶或移轉的文件或機關(所屬鄉鎮公所?).
4.補一點,若為農牧用地還要注意是否有套繪管制,若有套繪管制就無法再蓋農舍.


若不小心買了有地上物的地且沒有做任何轉移要如何處理:
我的經驗主要是針對沒有登記建物也沒有登記資材室的處理情形,
因為有登記建物的,應該很單純,代書在買賣過戶時就都會完成了.
有問題的是沒有保存登記的地上物.
若有稅籍就得評估地上物價值給稅籍所有人,但地主可主張要求
稅籍所有人支付土地租金.
(有沒有很奇怪,政府為了收稅金又無力管違章建築,局然給它一個稅籍編號,
好讓它可以用來向地主收取$)
若沒有稅籍就可以直接給它拆拆掉

從簽約賣地到前前地主要求不合理的費用,再從縣府協助發函要求違建補照或強制拆除,到前前地主拿出稅籍資料,因為不想影響買賣契約的過戶,也由於縣府的違建函讓前前地主要求的費用降為1/3,故支付了一些費用後終於在昨天將鐵皮屋拆除了.

為了處理鐵皮屋的拆除還真的是費心又費力,大石頭終於放下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pr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